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的法律规定。申请界首市人民政府依法主动公开或向申请人公开申请人所在的颖南沙颍河景观项目、太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以下信息:涉及征收的土地面积明细、房屋拆迁户数及户主姓名;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助和补偿费用总额、拨付情况及发放明细;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助和补偿费用总额、拨付情况及发放明细;补助费用用于其他方面的使用情况及金额明细。